办事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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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团内部租借物资管理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20 点击量:

一、物资租借流程










二、注意事项

(一)借物资必须由艺术团指定同学负责,否则概不借出。如若负责人无法到场,需由其他同学代替,必须首先告知文体部负责人,并在申请表中签上借出人与负责人的姓名。

(二)归还物资时艺术团负责人须仔细清点物资好坏情况和数目,如与借出情况不符,需联系文体部负责人协商赔偿相关事宜。

(三)希望大家共同爱护物资且维护316办公室的清洁,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三、附则

艺术团负责人联系电话:文海玲19963688717

周可欣18468282303

校团委文体部负责人联系电话:毕佳芮17687123183

胡俊飞15288016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