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资租借流程

二、注意事项
(一)借物资必须由艺术团指定同学负责,否则概不借出。如若负责人无法到场,需由其他同学代替,必须首先告知文体部负责人,并在申请表中签上借出人与负责人的姓名。
(二)归还物资时艺术团负责人须仔细清点物资好坏情况和数目,如与借出情况不符,需联系文体部负责人协商赔偿相关事宜。
(三)希望大家共同爱护物资且维护316办公室的清洁,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
三、附则
艺术团负责人联系电话:文海玲19963688717
周可欣18468282303
校团委文体部负责人联系电话:毕佳芮17687123183
胡俊飞15288016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