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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 年云南大学秋季学期常态化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的通知
来源:校团委 发布日期:2023-09-28 点击量:

各院级团组织、各团支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教育强国建设等重要论述精神,根据《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云南大学常态化社会实践管理办法(暂行)》 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实践育人工作,引领云大青年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经校团委研究,决定以各团支部、校级职能部门、学生组织为单位,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 2023 年秋季学期常态化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 年 10 月-12 月


二、参与对象

云南大学各团支部、校级职能部门、学生组织


三、总体原则

(一)紧扣主题主线,聚焦为党育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动员引领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实践中努力掌握这一重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二)加强系统谋划,联动校园内外。活动以日常报到为主,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学生团员就近就便想城乡街道(乡 镇)、社区(村)、“青年之家”报到,采取支部结对、团员报到等方式,参与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远距离社区结对可结合实际开展线上远程工作。


四、立项范围

(一)思政引领类

依托云南红色教育资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纪念馆、 文史馆等,开展国情教育、成就观察、民族团结进步等主题的实践活动;组织学生走进基层、社区,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社区治理类

围绕乡村振兴、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公共安全、困难救助等基层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计献策、开展服务;协助街道(乡镇)、社区(村)团组织开展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参与基础团务、活动设计、项目实施等。


(三)课后服务类

围绕思想引领、兴趣培养、素质拓展、自护教育、心理健康等内容,以志愿服务为基本方式,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等为阵地依托,常态化为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学科优势联系对接师资力量紧缺的乡村地区中小学,开展爱心支教活动。结合学生专业背景、研究课题、兴趣爱好和基层需要,访民情、察社情、知国情,有针对地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成果。


(四)社会调查类

结合学生专业背景、研究课题、兴趣爱好和基层需要,访民情、察社情、知国情,有针对地开展社会调查,形成调研成果。


(五)志愿公益类

利用区位条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就近就便在学校附近城乡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关爱身边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参与便民利民服务。


(六)生态文明类

聚焦九大高原湖泊和赤水河流域治理,积极投身“魅力云南青春行动”,常态化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河小青”“湖小青”等绿色发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七)民族团结实践类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实地调研和观察,深入了解民族团结进步呈现的新气象,充分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新变化,当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五、结项要求

各团队应于12月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社会实践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压缩包,包括:活动总结(调研报告)、影像视频、媒体报道等材料。


(一)活动总结(必交)

社会调查类需提交不少于 5000 字调研报告,要求内容真实, 数据可靠,并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其他类提交不少于 2000 字活动总结,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1.5 倍行间距。


(二)影像视频(重点材料,必交)

团队拍摄制作反映实践活动的视频、图片。图片应包括团队合影(带旗帜)、实践场景、活动过程记录等内容,注意突出活动主题及特色,总数不低于 10 张。视频内容可以包括实践场景、队员采访等,不得使用照片堆积,总时长不低于 2 分钟,分辨率不低于 720P,MP4 格式。


(三)媒体报道(必交)

各实践团队活动结束后撰写的新闻稿后附新闻稿及相关链接(已发布到学校官网等媒体平台的链接)。


(四)其他(选交)

如有照片、幻灯片、决策咨询报告等其他成果材料,请整理打包提交。


六、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

各院级团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团支部申报立项,各学院团委择优推荐本学院团支部总数(以智慧团建数据为准)的30%的项目至校团委,各职能部门、校级学生组织可推荐不超过 1 个项目,于 10 月 8 日中午 12:00 之前将《2023 年云南大学秋 季学期常态化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2023 年云南大学秋 季学期常态化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推荐汇总表》汇总,电子版主 题命名为:XX 学院常态化实践申报,发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部 邮箱 ynushijian@163.com,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文汇 楼 1115 办公室。


(二)学校复核立项

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流程等进行复核,对已有实践基础的项目优先立项支持,复核通过的,经公示通过后发布立项公示,原则上对立项项目提供不超过 1000 元经费支持。


七、评奖评优

校团委将对常态化社会实践执行过程中表现出色、实效显著、价值明显的单位和团支部进行奖励。评选常态化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5 个,优秀实践团支部按全校团支部的 5%、10%、15% 比例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根据奖项不同,在“三下乡”社会 实践立项中适当倾斜支持。一等奖社会实践团队指导教师被评选为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对组织出色的院级团委(团总支)进行表彰。


八、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确保安全。各院级团组织要以保证同学生命安全为前提,把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注重交通安全,不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确保在安全第一的前提下高效、有序地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前,必须为每位同学购买保险并签订《云南大学常态化社会实践安全承诺书》,实践同学要充分研究形势,做好安全知识培训与安全预案。


(二)密切配合,广泛宣传。各院级团组织在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开展期间,要与同学保持联系,积极组织协调所属新媒体平台,对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做好典型选树宣传,将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作为鲜活案例,影响教育更广 泛的青年同学。



共青团云南大学委员会     

 2023 年 9 月 28 日